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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宜春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9-23 阅读: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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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宜春经开区宜区经发字〔2018〕66号、宜区经发字〔2019〕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宜春经开区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宜春市经开区,包括东扩二期五条路新建工程和路面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东扩二期五条路工程项目全长计8.21公里;路面提升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暂计22条路,合计34.59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路基工程、土方平整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部分人行道和交通工程及绿化亮化工程等。

2.2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标准和宽度:见下表,长度和宽度以具体设计图为准。实施中宜春经开区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对项目实施范围、标准、参数或做法等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序号

项目名称

路面宽度 (m)

道路宽 (m)

公路技术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里程规模(km)

东扩二期五条路新建工程

3.895

2.275

2.04

1

春一路

32

42

1.795

2

宜创路

32

42

2.1

3

宜云路

18

26

1.26

4

春帆路

20

30

1.015

5

春和路

14

20

2.04

6

土方平整工程

见相关资料

路面提升改造二期工程

20.067

8.163

6.36

1

宜工大道

24

34

4.236

2

春风路西2段

25/16

35/22

3.233

3

春达路

16/9

22/15

2.289

4

宜蕉路

9

15

1.173

5

宜寺路

9

15

1.305

6

宜裕路

7

13

0.984

7

春升路

9

15

0.454

8

春顺路西2段

9

18

0.502

9

春潮路西段

16

22

0.62

10

厂区路

7

13

0.365

11

春启路

16

25

1.077

12

春捷路

7.2

13

0.582

13

春强路

7.5

13

0.586

14

春雨路西段

24

36

1.047

15

春瑞路

7.2

21

1.489

16

春新路西段

9

17

0.823

17

春航路

15/8

21/14

1.05

0.316

18

宜越路

7

13

0.794

19

宜欣路

7.2

13

0.315

20

宜佳路

7

13

0.422

21

宜春大道

36

46

6.728

22

宜商大道

32

42

4.2

合计

23.962

10.438

8.40

(2)设计速度:一级:50km/h;二级:30~40km/h;三级:20~30km/h,详具体道路设计。

(3)路基:根据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填方边坡坡率1:1.5,挖方边坡坡率为1:1;

(4)路面结构:面层为沥青混凝土,基层为水泥稳定碎石,垫层为级配碎石;路面结构方案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详细设计;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

(5)道路设计年限:新建工程一级交通量饱和状态20年,基准期15年;二级交通量饱和状态15年,基准期15年;路面提升改造维持原有宽度。

(6)路面横坡,车行道为2.0%,人行道为-1.5%;

(7)排水系统修复,以及经招标人确定的与项目实施内容有关的附属工程。

2.3建设地点

宜春市经开区。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完成设计、施工,以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土方平整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部分人行道和交通工程及绿化亮化工程等,还包括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期间的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具体由合同约定。

(2)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21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设计文件批复后起计算20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0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东扩二期五条路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7月30日,路面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计划竣工时间 2020年10月30日。分阶段验收,缺陷责任期各12个月,保修期2年。

2.6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程资金为全部自筹。

1、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付费阶段

付款比例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设计

付至核定价30%

设计通过审查后半月内

第二次付费

设计

付至核定价70%

设计批复后,发包人收到完整的施工图纸2月内

第三次付费

竣工验收后

付至核定价100%

竣工验收后12月内

2、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建安工程在东扩二期五条路新建工程、路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路基工程(含拆除处理等)各完成50%经中间验收(下同)后,可进行一次计量;完成剩余50%收后,再计一次量;路面工程每各完成三分一后,进行一次计量;其他工程各完成50%后,进行一次计量;完成剩余50%收后,再计一次量;低于进度付款最低限额不予计量,对签证和变更等调整增加部分,原则上在工程决算后计量。

本项目工程资金为自筹,宜春经开区分批提供给招标人土地,招标人视土地到位情况以土地招拍挂所筹净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50%;在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后付至工程价款的50%,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和财审部门出具审计结论后,根据土地所筹资金情况分批次核算支付;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其中土方平整工程资金由招标人计量报经开区安排资金支付,土方平整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计量至合同价70%,经开区决算审计后计量至95%,余5%在3个月内报请付清。

2.7投标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投标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超过二家,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在资质、业绩、财务、人员和信誉方面,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财务承诺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近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过一个累计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含)城市主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须提供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 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近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完成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过一个累计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含)壹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包括路基和路面),或城市主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网址),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7)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设计经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城市主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 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允许与企业业绩相同。

(8)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安或交安b类证书。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持有注册建造师的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个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或城市主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允许与企业业绩相同;无在建工程,开标时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并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现场阐述。

(9)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安或交安b类证书,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至少担任过一个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或城市主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允许与企业业绩相同;无在建工程。

(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若存在如下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做出如下承诺,并在承诺函上加盖单位公章。

①未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④近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进赣备案要求:江西省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设计和施工单位)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施工单位还需提供针对本工程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开标时提供企业(设计和施工企业)基本情况及资质情况、人员情况、单项工程进赣材料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中施工单位拟用施工项目经理及拟派五大员与设计单位拟用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进赣备案注册人员。

3.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止,投标人于此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cjc3579818,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0795-3579818)办理相关报名信息登记手续,并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5.2 报名资料: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且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经开区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宜春公路科技大楼裙楼210室

联系人:张家晨霁

电话:0795-31969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奉新路66号3栋101

联系人:张庆林 电话:15307958847

监督部门: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明月北路999号

电话:0795-3991961

邮政编码:336000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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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9-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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