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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8 阅读: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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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 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标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2招标金额: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约100万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

2.3计划工期:36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且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14时30分,递交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交纸质版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5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6按广府办字[2014]167 号文件规定,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前,领取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在指定的银行将保障金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专户。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广丰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9070327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雷女士

电 话:13755736560

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

电 话:0793-2652547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控制价

招标要约价

1

施工标

广丰区施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工程施工标

广丰区吴村镇

829211.69元

78775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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