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4811704120101 招标编号:2017-031-ca -021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瑞昌市人民法院
招标工程项目
瑞昌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南环路北侧、东湖路东侧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
瑞发改字【2015】67号
建筑面积
10270.00 平方米
层次
10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2890.9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2890.9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南环路北侧、东湖路东侧。工程总建筑面积10270㎡,为独立基础,十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室外(给水、雨污水)等工程。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工程总审核价2890.9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219.89万元,安装工程281.38万元,室外工程30.39万元,空调工程235.50万元,通风工程123.7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标段划分
一标段
瑞昌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1个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技术负责人
/
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上岗证(押证)
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近三年(36个月)内完成同等规模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其业绩材料应当录入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管理系统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外省项目的荣誉奖、优良工程奖和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的;2、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持有在江西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联系人
杜菲
联系电话
15387722695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5月03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4月14日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4月14日
获取地址
网上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4月12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4月12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