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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全域旅游助推乡村振兴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1 阅读: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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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原区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全域旅游助推乡村振兴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赣建吉青招字[2018]003-1

1.招标条件

青原区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全域旅游助推乡村振兴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青原区财政预算,招标人为中共吉安市青原区委农村工作部。项目已经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8]69号 批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2.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5亿元,本标段投资约3亿元。

2.3计划工期:2019131日前项目基本完工,完成23A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精品村点,2019531日前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2.5目标要求:

围绕加快美丽“四新”青原建设目标,遵循“道法自然、记住乡愁”的总体要求,将全域旅游景区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融合推进,按照“美化、绿化、文化和局部亮化”、“搬迁、拆除、改建和少量新建”的实施要求,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力争将青原区国省道主动脉建成为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乡村振兴示范带,把区内江河沿岸打造成全省“最美岸线”。

2.6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都市田园休闲观光带建设规划的要求,围绕全域旅游景区创建目标,以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整治为重点,注重山、水、林、田、路、镇、村、城、景、房等要素协调,实施沿线可视范围的建筑立面改造、景观节点打造、环境美化改造和精品村点(3A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江河(区内赣江、孤江、泷江、富水河)大保护、城乡治安防控体系等提升工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步推进圩镇整治、村庄整治和江河整治,全面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

2.7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新105国道青原段天玉邱家村至连心桥18公里;老105国道二十米桥至原河东收费站3公里;青原山大道全线3公里;青东公路区行政中心至富滩圩镇18公里;总长约42公里,向两侧纵深推进约1.5-2公里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采购内容;

3)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特别说明:各投标人两个标段均允许参与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先开第一标段,再开第二标段。若第一标段的中标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同时也参与了第二标段的投标,则其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排序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4、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最低配备标准,以下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外,其余均不得兼任:设计团队主创设计师1人、结构、建筑、给水排水、道路、园林专业设计人员各1人;施工团队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材料员等各1人;

①拟派设计团队主创设计师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市政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结构、建筑、给水排水、道路、园林专业设计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②拟派施工团队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③拟派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注册造价师工程证书原件;

④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⑤拟派本次投标的主创设计师、设计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以上人员近 6 个月(201711-20184月)的社会保险金缴纳凭证(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公章);

3.5、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章;

3.6、投标企业(若为联合体,则两个单位需同时提供)及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自2015 4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3.7、投标企业(若为联合体,则两个单位需同时提供)自 2015 4 1 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检、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及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青原区)投标且在限制内的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项目投标,组建联合体的情形除外。

3.10、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1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注: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编制资格标文件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原件不需密封,另行入袋装好,开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所有的投标文件及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文件资料均将被拒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8 5 11 日至2018 6 11 日,自行从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www.jazbtb.gov.cn/)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612 930 分,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 3 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www.jazbtb.gov.cn/、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名称:中共青原区委农村工作部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北栋903

联系人:吕先生、焦先生    联系电话:1387968609613879668361

8.2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迎宾大道61310-01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96-839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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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

    2018-06-11 23:30:00

  • 采购人

    中共青原区委农村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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