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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凤山县第一幼儿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xzchc2017-g2-0053-zc

发布时间:2017-06-05 阅读: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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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山县第一幼儿园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凤发改复[2016]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山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烈新区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93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用房、供应用房、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估算投资为1595.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40天(日历天)。其中,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为65天(日历天),项目施工工期为475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7月至2019年01月。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采购、施工的总承包。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工程报建;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行政收费等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优化、修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与施工图审查;防雷、抗震、消防、节能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主体土建、装饰装修、室内外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工程;园区内的活动场地、道路硬化及景观绿化亮化工程;园区附属工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二次场平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挡工程和双方确认的上述第2点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和岩土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2.6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17年2月~2017年4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从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

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和岩土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时,下午13:30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仅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提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王工(工程类、铁路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及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工电话0771-5539841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凤山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6819211;

凤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681214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山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凤山县河曲路3号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铜鼓园小

区写字楼3楼b座)

邮编:547600邮编:547000

联系人:牙志华联系人:杨丰歌

电话:0778-6812159电话:0778-2206666

传真:0778-6812159传真:0778-2206699

电子邮箱:yzh31471@163.com电子邮箱:bhzc1899@163.com

招标人:凤山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5日

责任编辑:钟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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