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次“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计、制作《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海报竞争性磋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磋商。
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编号:ynlb20170420
2、项目名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计、制作《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海报竞争性磋商项目。
3、采购内容:
3.1、项目预算:¥238050.00元。
3.2、设计、制作《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海报3.45万套(每套分别3张),计10.35万张,规格570mm(宽)*870mm(高),白色pvc加胶不干胶,4色,覆膜,防水纸打包成1537个包,并分送至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全省1392个乡镇监管所,共计1537个单位。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完成印刷制作及印刷成品的运输及分发,时间不超过20天,合同内容执行结束后采购方支付款项金额。
4、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谈判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谈判申请人。
4.3、谈判申请单位须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4、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谈判申请人自行承诺)。
4.5、投标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无不良行为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信息结果,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打印件。
4.6、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5、磋商文件发售
售价:每份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出概不退回,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21日上午9: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标书时,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6、保证金
各磋商申请人应向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
7、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
8、磋商会
开始时间: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
9、其他
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38幢别墅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余佳
电话:0871-64158494
传真:0871-64158494
邮箱:lanbenzhaobiao@126.com
开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186580510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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