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妇幼保健院卤素手术无影灯、nicu吊桥、机械麻醉塔、机械腔镜塔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采购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7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瑞昌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我中心就单位卤素手术无影灯、nicu吊桥、机械麻醉塔、机械腔镜塔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rczfcg2016-141-1
二、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规格及技术要求 | 采购总预算(万元) |
1 | 卤素手术无影灯 | 台 | 2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3.2 |
2 | nicu吊桥 | 套 | 6 |
3 | 机械麻醉塔 | 套 | 3 |
4 | 机械腔镜塔 | 套 | 1 |
三、采购预算:53.2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的供应商。
(3)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5)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或注册登记表。
(6)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8)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各一份。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
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只接受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3、领取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或新版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竞争性谈判室(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者待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时间:开标前,逾时视同放弃。
收 款 人:瑞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瑞昌市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14344101040000789(请在备注中注明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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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979231938
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792—481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