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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金鸡滩~南宁)航道整治工程船舶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7 阅读: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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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1}222号”文对初步设计作出了批复,并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22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航道整治工程船舶设备采购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金鸡~南宁)航道整治工程是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的一个子项,在老口枢纽建成回水后按内河ⅲ级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范围为右江老口库区金鸡滩枢纽下引航道出口~老口航运枢纽船闸上游锚地河段以及郁江邕宁库区老口航运枢纽船闸下游锚地~南宁邕江大桥河段,长约157km,包括航道整治工程、航标工程、配套工程、信息系统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配套工程中的船舶设备,投资约5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金鸡滩~南宁航段。

2.3 招标编号:gszbdl-nn-2017010(重)

2.4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城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 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金鸡滩~南宁)航道整治工程船舶设备采购,作为1个标项,招标内容为采购巡标艇6艘、趸船1艘。

上述标项内容包括设备(含全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防腐保护、包装、运输至工地安装现场、卸车、保险、现场开箱交货,以及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售后服务等工作。

2.6计划交货期限:总工期180天,其中巡标艇交货期180天、趸船交货期120天。

2.7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具有船舶建造三级iv类以上(含三级iv类)钢质一般船舶建造资质。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以供货合同或验收证明标明的日期为准)制造过船长≥20米的内河钢质机动船舶不少于3艘(需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①供货合同;②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胡工(交通类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每套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凭有效的支付凭证和报名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的发票到招标人处开具,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3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投标保函,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

6.2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7年7月19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邮 编:530021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71-5827812

传 真:0771-5689389

邮 箱:nnjt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 小蓝

电 话:0771-5709729

传 真:0771-5709719

e-mail:gszx121@163.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电话:0771-2115006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钟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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