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的委托,对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布沼坝露天矿产能置换指标购买项目(招标编号:B5300000000120001156)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
1.1 基本情况
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为国有企业,成立于1953年,地处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境内,下辖小龙潭露天矿、布沼坝露天矿,矿区面积30余平方公里,探明煤炭储量10.93亿吨,是云南省重要煤炭生产基地和国家大型煤炭基地—云贵基地重点矿区之一。布沼坝露天矿,连续多年被评为“煤炭工业特级安全高效矿井”,“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属于改扩建煤矿,《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小龙潭矿务局露天煤矿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6〕614号)对项目进行了核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 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等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布沼坝露天矿需要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7]79号)及《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小龙潭矿务局布沼坝露天矿产能置换指标购买及修改产能置换方案的批复》(云金马集团复[2019]8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招标采购67万吨煤矿合法合规产能,用于完成布沼坝露天矿产能置换任务。
1.2项目名称: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布沼坝露天矿产能置换指标购买项目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67万吨煤矿合法合规产能。
2.2 合同签订完成期限:2020年12月30日前
2.3本项目采购的产能为:经省能源局认定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的合法合规产能(须提供省能源局产能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产能(折算比例为100%或未明确折算比例,为便于统一计价和价格排序,按0.5的系数折减后计算)。
说明:若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折算比例、指标数量与上述不一致,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折算比例与指标数量确定并作为结算依据;若省级认定的折算比例、指标数量与国家级认定不一致,以国家级认定作为结算依据。
例举:
A类产能为30万吨/年,提供的省能源局认定证明材料中明确30万吨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未享受中央奖补资金,则:产能数量为30万吨;享受中央奖补资金,则:产能数量为9万吨;
B类产能为30万吨/年,未提供省能源局认定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的证明材料,未享受中央奖补资金,则:折减后的产能指标数量为30×0.5=15(万吨);享受中央奖补资金,则:折减后的产能指标数量为30×30%×0.5=4.5(万吨)。
2.4 本项目交易最高限价105万元/万吨(含税价)。如投标人报价超过此限价,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煤矿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参与置换的煤矿限于在国家或所在省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或煤矿整治退出的煤矿和整合重组主体煤矿,并符合下列条件:
用于置换的关闭退出煤矿必须是合法在籍的生产、建设煤矿;直接关闭的煤矿,提供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列入直接关闭退出名单的证明资料(地方人民政府或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闭退出决定、公告等证明文件);整合重组剩余产能,整合重组主体煤矿须提供整合重组公告、协议等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由州市行管部门出具的产能指标认定证明材料。折算比例为200%的产能指标,还须提供省能源局产能指标折算比例认定为200%的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不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时间限制)。
3.4符合条件关闭退出煤矿和整合重组主体煤矿的投标人如为多股东投资组成,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股东组成名单(含每个股东占股比例),并提供股东会出具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进行产能指标交易的决议(加盖公章)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3.5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一栏里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股东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多股东投标人须提供每一股东的查询结果截图);
3.6云南省外投标人投标须具有云南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准予其进入云南省进行煤炭指标交易的有效证明材料(符合:云政发〔2017〕79号)。
3.7 其他要求:
3.7.1 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收款帐户正常。(提供开户信息)
3.7.2投标人不得有影响产能指标交易和股权纠纷的涉法涉诉的情况,不得有财产被冻结或被接管影响交易指标转让,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影响产能指标交易、股权纠纷的涉法涉诉、财产被冻结或被接管影响交易指标转让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情况的承诺。
3.7.3 提供相关承诺(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3-1),内容包括:
①承诺对出让煤矿的产能指标拥有完整的处分权。
②承诺退出情况真实。承诺包含关闭申请、关闭决定、关闭时间、关闭验收、证照注销、是否申请享受中央奖补资金等内容。
③承诺交易数量真实。承诺参与本次交易的指标数量真实准确(即:扣除本企业或其它企业已用或拟用的指标后可供交易的指标数量),不存在重复交易情况。
④承诺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按国家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⑤承诺同意招标人采购投标人部分指标(由于根据投标情况本项目可能涉及采购多家企业指标,最后一家可能涉及只采购其部分指标)。
⑥其他承诺:包括信誉承诺、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等。
3.8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07日08时0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7时30分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云南省省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完成注册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 纸质文件获取: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07日08时00分至2020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成功截图、(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适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时适用)、(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02室)进行报名登记,如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提交至邮箱1184718898@qq.com,同时联系杨女士(电话13888760107),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代为办理报名手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后果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未按4.1、4.2、4.3条要求报名并确认的投标人视为未完成报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本项目网上报名及线下报名同时进行,只有网上报名及线下报名均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光盘)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地点及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三楼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网上电子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电子文件递交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
地 址:云南省开远市智源路22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罗先生
电 话:0873-7196126、0873-719612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1-65354807、65322033、13888760107
传 真:0871-6531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