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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集中采购物资(红外热成像仪)专项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9 阅读: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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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集中采购物资(红外热成像仪)专项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集中采购物资(红外热成像仪)专项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16014

1.3.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专项

1.6.资金来源: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招标代理机构:无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分包序号

需求数量

计量单位

投标保证金(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购买要求

最大中标包数

备注

1

红外热成像仪

红外热成像仪(贵阳、遵义)

1

24

1

200

全购全投

1

2

红外热成像仪

红外热成像仪(都匀、铜仁)

2

23

1

200

1

4

红外热成像仪

红外热成像仪(凯里、兴义)

3

23

1

200

1

3

红外热成像仪

红外热成像仪(安顺、毕节、六盘水)

4

20

1

200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

不同标的供应商注册资金应满足要求。(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同一标的物(未划分标包)投标;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同一标的物(未划分标包)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包或同一标的物(未划分标包)投标的,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或同一标的物(未划分标包)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停止投标的有效期内。

8

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查询主体应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之内。)

9

凡属于虚假投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取消该公司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一年的投标资格。

10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投标,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参加输电线路用红外热像仪标前检测,否则不接受投标人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样品必须与所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一致。(在同一标的内四个标包报价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同一标的下的四个标包要求全买全投,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3.2红外热像仪标前检测须知

详见附件一、 《关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集中采购物资(红外热成像仪)专项招标标前送检通知》

4.招标文件获取

(1)完成供应商登记

在本公告发布2天内尽快完成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供应商登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2)数字证书办理

在本公告发布5天内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3)招标文件获取

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电子商务系统,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现场缴纳标书款后,在系统下载加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

标书款见附件4:标书划分一览表。现场缴纳标书编制费( 一律刷pos机支付,不接收现金),标书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特别提醒:请潜在投标人代表先在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提交《电商平台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一式两份,格式如下),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再前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16楼财务部刷pos机缴纳标书费并开具标书费发票。

标书购买范围确认书

招标项目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集中采购物资(红外热成像仪)专项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16014

电商平台

标的名称

包号

标书费(元)

备注

合计:

购买单位:(单位鲜章)

购买时间:

5.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按照《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须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至南网公司新版电子商务系统。

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投标人为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以此为准)。

2、须提交2个u盘,每个u盘的内容包括:所有制作完成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

3、从系统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电商系统投标文件开始上传时间:2017年06月29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2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02日08时30分00秒至2017年08月02日09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顺利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截标日当天08:30之前到达投标文件收取地点取号后按顺序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资料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通过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相关资料;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6月29日09时00分00秒起。招标公告发布即日起接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17年06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7月06日17时00分00秒(工作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7.开标确认

现场将通过新版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电子化开标,各投标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8.业务咨询方式

(1)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5号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赵工 电话:0851-85597826

(2)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3)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4)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9.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51-85593333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ts@gz.csg.cn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7年06月29日

附件一、

关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集中采购物资(红外热成像仪)专项招标标前送检通知

1.总则

为掌握产品质量,根据《贵州电网公司品质控制管理细则》的要求,特制定红外热成像仪送样测试评价工作通知。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外热成像仪送样测试评价工作。

2.组织机构

测试评价工作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监督、执行本次质量评价工作。工作组成员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设备部、监察部、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相关人员组成。

2.1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监察部:派人负责测试样品的现场监督及编码、封样工作,负责评价测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保证测试工作在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下进行。

物资部:负责牵头组织本次送检样品检测工作,并将经设备部审查后的测试评价报告提交评标委员会。

设备部:负责具体组织本次评价工作,负责检测业务技术工作,负责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和技术测试方案,负责评价工作报告审核,参与测试样品评价测试工作的全过程工作。

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送检样品的接收、检测及返还工作;配合公司设备部拟定评价技术方案,负责具体测试工作并提供评价报告。

2.2工作组成员:

工作组负责监督、执行本次质量评价工作。工作组成员由贵州电网公司物资部、设备部、监察部、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相关人员组成。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派人负责测试样品的现场监督及编码、封样工作,负责评价测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保证测试工作在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下进行。

3.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红外热成像仪。

检测内容:红外热成像仪是否满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外热成像仪技术规范书以及本次检测技术方案的要求。

4.试验地点

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贵阳市解放路86号)

5.送检样品工作的要求

1)采用设备供应商送检样品,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将送检样品运输至试验地点;

2)收样工作由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省公司监察部负责收样工作全过程监督;

3)取样后由监察部进行样品统一编码,编码中包含抽样地点和日期、规格型号等信息。编码后由监察部封样,粘贴封条及签字,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送检样品应完好无损,各种配件齐全,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等齐全;

5)测评工作如需要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的,供应商应派遣技术人员配合;

6)送检样品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按时送达;

7)样品检测完毕,评价工作报告交公司设备部部审核后,样品由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通知所属供应商在15天内将被抽检样品自行回收,逾期由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统一处理。

6.评价工作其他要求

6.1本次检测工作是招标人在招标前针对产品是否符合招标人需求做的标前检测,其检测结果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最终判断。

6.2参加本次评价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工作,严肃认真办理样品交接手续,一丝不苟的进行样品检测确保检测工作的整个过程符合公司关于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确保检测结果公正。

6.3参加检测的工作人员对检测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必须严格保密,禁止以任务名义和形式泄漏给供应商和无关人员。

7.送样地点

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计量所(西辅楼4楼温度实验室)

地址:贵阳市解放路86号

8.送样联系人

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

刘崇滨:0851-85594160;13809468201

雷雨芽:0851-85592380;13809404135

9.送样要求

各供应商请自行安排人员到检测地点和检测单位共同进行样品接收、清点以及开箱工作。

10.时间安排

接收样品时间:

6月29日至7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各供应商应将样品按规定的时间送至相应检测地点。

2)样品送达后1日内,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查和封存,监察部按照实施方案对样品进行编码;

3)样品封样后,贵州电力科学研究院对送检样品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并提交省公司设备部。

附件1: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样 品 收(取) 样 单

送检单位

样品编号:

送样人确认签字:

联系人:

电话:

□送样检测□到货抽检

□专项抽检

接收部门:接收人:

时间:

样品名称及种类

型号/规格

制造厂

出厂编号

数量

附件

备注:

外观:包装:备注:

取样人签字:取样人电话:

取样人身份证号:

单位:

备注: 取样需取样单位委托函、取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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