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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婺源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3 阅读: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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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源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思口镇、清华镇、许村镇、中云镇、赋春镇、大鄣山乡、紫阳镇、溪头乡、江湾镇、工业园区、太白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2559.90万元。

2.3 计划工期:六个月。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工程涉及1个园区、10个乡镇、28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9130.8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水源工程:石碣修复、提水泵站;2、输排水工程:矩形现浇混凝土渠道;3、田间道路工程:生产路及机耕建设;4、渠系建筑物:机耕桥、渡槽、下田板、分水口、过路涵;5、配套建设项目牌6块。(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4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本工程开标会。

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6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到小开启),投标人若在先开标段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段的中标排序(不进入排序项目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7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婺源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婺源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婺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婺源县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13767339582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婺源县东门街8号(东门大桥紫阳一小后门口)

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18707933766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金额(万元)

1、

婺源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一标段

赋春镇、许村镇、大鄣山乡、思口镇、清华镇、太白镇

1181.45

2、

婺源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二标段

紫阳镇、中云镇、工业园区、江湾镇、溪头乡

13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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