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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计算机实训室设备采购(glzfcg2017a019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7 阅读: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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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计算机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计算机实训室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a0197

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1

教师主控实训主机

5台

用于办公教学使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学生学习实训终端

320台

3

48口千兆交换机

7台

4

24口千兆交换机

4台

5

音箱

5对

6

功放

5台

7

有线话筒

5只

8

教师与学生耳机

375只

9

教育专用投影仪

5台

10

多媒体数字智能控制平台

5台

11

120寸电动幕布

3副

12

150寸电动幕布

2副

13

教室用的液晶电视

2台

14

安装线材及安装费

5间

15

服务器

1台

16

核心交换机

1台

17

路由器

1台

18

服务器与交换机专用机柜

2个

19

服务器与数据存储中心管理终端

2台

20

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1台

21

计算机基础实训室监控硬盘录像机

1台

22

计算机基础实训室高清数字摄像头

7台

23

监控用的液晶电视

2台

24

服务器与数据存储中心区域防静电地板

50平方米

25

服务器与数据存储中心区域落地玻璃隔墙

30平方米

26

中心吊顶

100平方米

27

安装线材及安装费

1间

28

路由器

1台

29

稳压器

1台

30

教师移动管理终端

2台

31

学生学习实训终端

50台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79.49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7月4日17时30分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7月4日17时30分止。

2.售价:250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看。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19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19日10时0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桂林市信义路2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梁老师联系电话:0773-285619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项目联系人:何燕华联系电话:0773-282713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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