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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3—2025年日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53A00323001117
一、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3—2025年日常法律服务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3—2025年日常法律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云南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部以及各县(区、市)局(分公司)(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澄江市、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市公司统一与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结果签订合同。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①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采用每年包干总价的方式进行,年度服务费用招标控制价(全费用不含税价):22万元/年。
②诉讼(仲裁)专业法律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中标结果,据实结算。
具体服务内容及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玉溪三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景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如需应用本项目招标结果的,由玉溪三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景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另行订立合同。
2.3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至2025年),合同一签三年。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如以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需提供总所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证明材料,每家总所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分所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其总所及总所其他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不作为该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专职律师)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为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执业15年以上(含15年),并且2020年至今具有担任政府或者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项目组组员(专职律师)(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拟选派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含2人);项目组人员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5年以上(含5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2投标人、事务所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注:上述3.3.1查询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若出现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到投标人的情况,由投标人按要求自行作出承诺。上述3.3.2查询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
3.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3.3.4投标人及拟派人员(拟派人员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3.3.5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提供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①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银行公章的复印件。
③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事务所负责人报名时)、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3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
采购活动。
5.4投标人被列入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不合格投标人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5.5投标人被列入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目录的(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备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玉溪市凤凰路时代广场三期1幢94号麗枫酒店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采购质疑以及采购质疑复审复核受理
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法规科(规范管理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0877-2966727,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02号
联系人:范阳翔 (0877-29667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马慧明、覃伟、郑艳、师继承
联系电话:0871-65337174、6531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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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本公告信息为精彩纵横独家商机信息,版权所有。未经发布单位书面许可,其它任何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发布单位有权追究转载者的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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