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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来宾市土壤详查农用地样品重金属分析测试服务(hclb2017-374)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7 阅读: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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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来宾市土壤详查农用地样品重金属分析测试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土壤详查农用地样品重金属分析测试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hclb2017-374

三、采购项目内容:

a. 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重金属分析6103个样品,对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进行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共8项指标的检测分析;

b. 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理化分析6103个样品,对不采集水稻的表层土壤点位的4234个样品进行土壤ph检测;对同时采集水稻的表层土壤点位的1869个样品进行ph、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机械组成检测分析;

c. 深层土壤样品分析796个样品,对796个样品54种无机元素和ph进行检测分析;

d. 农产品样品重金属分析1869个样品,对1869个样品镉、汞、砷、铅、铬等共5项指标进行检测分析。

以实际委托分析测试样品数量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1.58万元。其中,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重金属分析6103件,小计231.91万元;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理化分析6103,小计47.22万元;深层土壤样品分析796件,小计55.72万元;农产品样品重金属分析1869件,小计46.7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证书(cma),列入环保部、国土部和农业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及《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626号)),或列入《环境保护厅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实验室招标的通知》(桂环函〔2017〕1501号)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

3、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仅允许中标单位向采购人备案并经同意后将中标项目进行部分分包,但分包量不超过项目样品总量的20%,且分包单位必须是列入环保部、国土部和农业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及《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626号)),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经法人授权的实验室,或列入《环境保护厅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实验室招标的通知》(桂环函〔2017〕1501号)的实验室。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时-10:00时)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帐、电汇形式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一下任一账号存入: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hclb2017-37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联系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覃连妮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72-4280780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72-4212789

2. 采购人名称:来宾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黄文宝;联系电话:15078531885。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来宾市环境保护局。

3.监督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2-4235229。

采购单位:来宾市环境保护局

监督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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