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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方村、岩铺生态流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阅读: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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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饶县发改审字【2019】42号、饶广信发改审字【2019】61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政府投资,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

2.2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3招标范围:新建拦水坝(2座)、输水管道、新建一座净水厂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金额:本次招标金额约为978万元;

2.5主体工程计划工期:70日历天,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并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施工标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如前3名中标候选人都遭到否决,则项目重新招标。

7.3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6根据“饶县府办发〔2017〕56号”文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广信区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及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证明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需取得县解拖办出具的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函》,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7.7项目区为上饶县北部山区,距县城近60公里,由于项目大部分输水管道线路位于山区,同时居民区管道又大多数经过民房集中区域,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人必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熟悉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当地材料、市场人、材、机价格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办公、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参加本次投标所需的所有资料。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充分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踏勘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对其他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广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上饶市广信区望仙乡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279335334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丰溪大桥23号

联 系 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18170311977

监 督 单 位:广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793-8442232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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