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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沿线设施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g2017-gl041

发布时间:2017-07-07 阅读: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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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5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房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565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下称“泉南高速”)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位于“泉南高速”西南最西段,起自柳州鹿寨北互通式立交,接已建的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和在建的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经柳州、来宾、宾阳、六景,止于南宁那容互通式立交东,接南宁新外环高速公路,全长约248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静兰段约42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拓宽至41米;静兰至终点段约206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两侧拼宽路段及新建路段路基宽度采用42米,两侧分离加宽段新建幅路基宽度采用13.75米,单侧分离加宽段新建幅路基宽度采用20.7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路面面层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改扩建鹿寨北、鹿寨、雒容、雒容北、新兴、凤凰、小平阳、宾阳、古辣、六景东、六景、伶俐等12处互通式立交,新建官塘、来宾北、来宾南等3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实施南宁连接线(那容至三岸高速公路)约16.7公里沿线设施改造工程。全线设置5处通信监控分中心、5处养护工区、5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12处匝道收费站。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房建施工招标划分5个合同段,合同号:№fj1、№fj2、№fj3、№fj4、№fj5。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标段所辖桩号范围内的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房屋建筑土建及装修装饰工程,原有房屋修缮,室外工程(停车场、照明、消火栓、标志标线标识牌、给排水、配电电气、围墙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场内道路工程,以及连接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管理区的道路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各标段所辖桩号及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

标段号

站点名称

桩号

建筑面积(㎡)

备注

№fj1

鹿寨收费站(含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

k1229+575

12902.96

鹿寨服务区

k1230+100

雒容收费站

k1243+694

官塘收费站、养护工区

k1249+600

新兴收费站

k1278+499

№fj2

新兴服务区

k1284+000

12159.66

凤凰收费站、养护工区

k1311+359

来宾北停车区

k1317+670

来宾北收费站

k1320+490

№fj3

来宾南(东)收费站

k1337+526

12000

来宾服务区

k1344+100

小平阳停车区

k1365+700

小平阳收费站

k1372+500

宾阳收费站

k1398+200

№fj4

古辣收费站

k1409+500

4338.1

含伶俐服务区旧房修缮

甘棠停车区

k1427+250

六景收费站

k1437+500

伶俐收费站(含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路政)

k1451+500

№fj5

六律服务中心

k1473+700

8398.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连续四个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a级的投标人,或在最新一期(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最新一期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均被评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报名参加3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公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报名参加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其他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报名参加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投标人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的规定执行,并以最新一期信用评价为准,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人,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业绩要求

(1)№fj1、№fj2、№fj3标段:自2012年1月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规模合计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fj4、№fj5标段:自2012年1月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规模合计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6.2财务能力要求(以下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1)投标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企业财务指标的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参与№fj1、№fj2、№fj3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信贷证明;参与№fj4、№fj5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信贷证明。投多个标段时只须提供所投标段中最高限额要求的信贷证明即可。

3.6.3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以及2017年1月(含1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报名购买的标段招标文件数量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3款的规定,报名购买2个及以上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可为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的文件复印件、或其政务网站信用等级评价信息截屏打印件),否则不接受报名购买2个及以上标段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工(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5.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报名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5.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4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5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6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5.7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开具事宜,见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六条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但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日北京时间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tzjt.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gxdot.gov.cn/)、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3室

邮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徐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行政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电话:0771-2115072

招标人:广西桂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钟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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