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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昆明市虹桥片区、东白沙河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18-11-13 阅读: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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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虹桥片区、东白沙河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鉴于昆明市虹桥片区、东白沙河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昆发改经贸[2018]523号、昆发改经贸[2018]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8.1工作周期(1)勘察30日历日历天(勘察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日期为准);(2)概念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90日历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50日历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4)施工工期1080日历日历天(施工的开始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5)智能化设计:方案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6)智能化施工:90日历天(施工的开始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

2.8.2质量标准:勘察部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计部分: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采购部分: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总承包部分: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8.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4分包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但禁止违法分包。

2.8.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 招标内容:

(1)虹桥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5043.82平方米(约22.5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22180.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2590.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9590平方米。(2)东白沙河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8140.12平方米(约27.21 亩),总建筑面积约32547.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489.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57.60平方米。(注:具体详细的经济技术指标以昆明市规划局、昆明市住建局核定数为准。)虹桥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4419.53万元;东白沙河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3558.63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地质勘查、概念性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安装;最终完成经审查通过的各分项工程施工图及定额站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1)工程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土壤氡检测、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等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内容,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最终勘察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深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室外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室外总图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设计、雨水收集处理方案设计、中水处理方案设计、供电设计(住宅及商业用电)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通过相关行政审批及技术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审查通过的各分项工程施工图及定额站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深基坑专项报告编制、基坑支护、永久性边坡支护、桩基工程(含试桩)、主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防雷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中水处理、雨水收集利用)、供电工程(住宅及商业用电)等。

(4)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采购: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机电设备(电梯、太阳能、空气能/电热水器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5)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6)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承包范围的权力,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项目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不保证实施范围内的数量及规模。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 总投资:117978.16万元

招标规模:117978.16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范围内。

2.6 项目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实施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工作周期(1)勘察30日历日历天(勘察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日期为准);(2)概念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90日历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50日历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4)施工工期1080日历日历天(施工的开始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5)智能化设计:方案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设计的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日期为准);(6)智能化施工:90日历天(施工的开始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日期为准)

2.8.2质量标准:勘察部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计部分: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采购部分: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总承包部分: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8.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4分包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但禁止违法分包。

2.8.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3.4.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3.4.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3.4.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技术职称。

②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承接过至少一个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3.4.7拟派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3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具有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拟派岗位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实验员、检测员、资料员、标准员、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4.8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4.9省外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理指南。

3.4.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1-13 15:27 至 2018-11-2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2-0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青龙公园旁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

招标联系人:王工、李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18687166150)、 郭工、蔡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4595325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3114071、18687166150

监督部门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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