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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隆阳区刘家坡至霁虹桥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发布时间:2017-04-25 阅读: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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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刘家坡至霁虹桥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保【2017】219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隆阳区刘家坡至霁虹桥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保交基建[2017]60号文给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能满足资质、资格审查的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水寨乡境内。

2.2线路名称及概况如下:

1合同段:路线全长39.967公里,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施工内容为:锚固式护栏、座椅式护栏、波形护栏、沥青混凝土路面层铺筑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项目总投资:约467万元。

2.4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取得公路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及其以上证书和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全国2016年度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云南省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保山市201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任意一个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级的投标单位,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4施工单位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项目总工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直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在此期间该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不得担任其他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条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报名时需携带以下: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进行“三证合一”的除外);

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原件[施工企业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以发证日期为准)至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附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有效期且报名时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办理报名事宜,同一投标人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⑨经办人身份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经办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职工且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购买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资料或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文件);

⑩投标人需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保山市内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保山市以外的投标人,需在投标人所在地开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然后在项目所在地{保山市内}开具当地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同时提交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整,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00)整,固化清单u盘收工本费人民币壹佰元(¥100.00)整,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予以答复。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至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关必须是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公证机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q.bszwzx.com)、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www.bsysj.net)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苏 工

电话:135295539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 工张 工

联 系 电 话:15288428230、135781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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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报名,请在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商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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