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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遵义市第二看守所“裸收”所需物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9 阅读: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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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遵义市第二看守所“裸收”所需物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行政区域

遵义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14: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09:00至2017年06月23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1栋15楼17号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0日 14:00

开标地点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1栋15楼13号)

预算金额

¥9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51-28429960

采购单位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先生 0851-28429960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1栋15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邹瑞生 0851-28694010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遵义市第二看守所“裸收”所需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遵义市第二看守所“裸收”所需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x2017cg0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51-284299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

联系方式:钟先生 0851-284299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邹瑞生 0851-28694010

代理机构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1栋15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主要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采购数量:1批

采购预算: 97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供货时间: 30 日历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8、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10、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一般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接受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至2017年06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1栋15楼17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11栋15楼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

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

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

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 分

(须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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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

    1900-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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