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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zbz-2017-05:玉溪市江川区2017年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阅读: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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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2017年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玉溪市江川区2017年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由玉溪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玉溪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2017年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川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性质为市政道路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48022.7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江通路(五岔口至廖家营保障房路口)改造工程、宝凤路、文兴街、文祥街、文林街道路改造工程、明珠路南段打通及道路建设工程、宁海路打通及道路建设工程、龙泉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浪广路北延工程、江川区全民健身运动场馆建设项目共7个子项目。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7年(含建设期2年)。

3.2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48022.76万元:包含工程建设静态投资部分141930.14万元,建设期利息约6092.62万元。

3.3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被授权的政府出资人代表(玉溪市家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自主经营的项目公司(spv公司),其中:玉溪市家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同时,由市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政府方与项目公司(spv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并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政府按可行性缺口补助进行付费(市、区两级按6:4比例承担)。当项目合作期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归还政府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投资实力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能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且2015年年末总资产20人民币以上(含),净资产10人民币以上(含)。

4.3.2设计方面要求:

a、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按规定办理入滇登记手续并持有效的入滇登记证书。

b、业绩要求:正在实施或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和1个以上(含1个)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承包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c、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3.3施工方面要求:

a、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按规定办理入滇登记手续并持有效的入滇登记证书。

b、业绩要求:正在实施或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亿元的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似模式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采用epc、bot、tot等ppp模式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承包合同或建设(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以联合体提出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均可以作为申请人业绩。

c、项目经理要求(应按以下要求配置两名项目经理):

c1、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申请人企业,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亿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承包合同或建设(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c2、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申请人企业,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承包合同或建设(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3.4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3.5其他要求: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主体包括:企业(联合体各方,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如有)、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含市政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体现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申请人组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均须同时满足第(4.1)、(4.2)、(4.3.4)、(4.3.5)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任意一家成员同时(或分别)满足第(4.3.1)、(4.3.2)、(4.3.3)项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

5.2本项目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为5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项目公司(spv公司)注册资本金资金到位时间要求:在项目公司成立后5个工作日双方资本金到位;政府方出资形式为货币形式,资本方出资形式须以货币形式。

6.2项目公司(spv公司)的注册资本金44406.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照10%:90%的比例注入资本金。

6.3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缺口资金103616.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项目公司(spv公司)以贷款等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公司(spv公司)拟采用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方式,在项目建设期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股东提供信用担保,政府方不承担担保事项。项目公司不能以本项目及项目收益权抵押、质押等进行担保融资,贷款资金到位时间要求:社会资本方需保证贷款资金能够获取并及时到位,不影响项目正常施工进度要求。

6.3本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营期内,项目公司(spv公司)仅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政府方所有。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04月05日至2017年0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秀山路万商汇15幢4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

注:以上材料均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需组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待成功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组建联合体。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5日09时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7号保安大厦附楼二楼)。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贾总

联系电话:1398770865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秀山路万商汇15幢4楼

联系人:吴永涛、冯娅玲

电话:1572185680515721856806

邮箱:3034663045@qq.com

201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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