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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广信区上泸镇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阅读: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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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广信区上泸镇防洪工程已由赣水建管字【2019】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信区上泸镇;

2.2 规 模:总投资为7204400.50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9日;

2.4 招标范围:设计整治河道长4.6km,左岸加固2.37km,右岸加固长0.541km,加固以干砌石护坡和空心砼护坡为主,新建亲水平台一处,亲水埠头2个(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 [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示有效 ca 锁,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如中标候选人遭到否决,则项目重新招标。

7.3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内容应包含评标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格、业绩等评标因素以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员等主要专业人员信息。同时应对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根据“饶县府办发〔2017〕56号”文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广信区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及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证明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需取得县解拖办出具的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函》,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7.5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上饶市广信区惟义路105号

联 系 人:吴庆禄

电 话:13698438818

招标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伟平

电 话:18979321069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360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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