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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信息】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6 阅读: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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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结果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发布日期:

2019-05-06

公告有效时间:

2019-05-07至2019-05-13

机构项目编号:

ynttcg20190095

项目名称:

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

项目联系人:

任工、周工、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895558

采购人单位名称:

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落索坡 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体育场旁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71-64145348

代理机构: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89555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开标时间:

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日期:

资格审查地点: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供应商须为《关于印发2017-2018年农业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名录的通知》(农生态(评)[2018]2号)公布的名录中的机构或“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环办土壤函[2017]1626号)”中的承担过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7. 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加盖电子公章)。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落实完成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安排的在云南省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试点任务,暨完成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和昭通市鲁甸县4个试点县区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约5774个农产品样品的制备(包括粮食和蔬菜样品,鲜样和干样)和约5294个样品的检测。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20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

2019-05-27 11:00:00

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5-27 11:00: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null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开始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19-05-07 09: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结束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结束时间:

2019-05-13 17: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磋商文件或者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地点: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

600

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厦(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二楼 3号开标厅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

null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采购品目名称:

农学研究服务;

行业划分:

其他农业服务

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行政区域:

省级

采购计划编号:

4530000jh201900661

添加供应商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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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是否是联合体:

组成单位名称: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成交社会资本法人: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招标公告.pdf

点击次数:

55

公告正文

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nttcg20190095

采购人: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

招标文件

部门:

工程部

项目名称: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

编制:

周琼英

校核:

任皓

采购人: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批准:

任皓

招标编号:ynttcg20190095

日期:

2019.05

版次:第贰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39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

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64

第六章评标办法7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采购单位审批,该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条件。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所需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并请各家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相关内容,按照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招标编号:ynttcg20190095

二、项目名称: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

三、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采购数量

采购内容(备注)

1

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

1批

落实完成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安排的在云南省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试点任务,暨完成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和昭通市鲁甸县4个试点县区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约5774个农产品样品的制备(包括粮食和蔬菜样品,鲜样和干样)和约5294个样品的检测。

四、项目实施要求

1.支付条件: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2.项目交付时间:最后一批样品交付后30天内。

3.交付地点:检验检测报告交付在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落索坡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体育场旁)。样品交接时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需派人现场监督。

4.交付方式:□车板交货□落地交货■验收完毕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采购预算:3200000.00元。

五、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供应商须为《关于印发2017-2018年农业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名录的通知》(农生态(评)[2018]2号)公布的名录中的机构或“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环办土壤函[2017]1626号)”中的承担过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7.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加盖电子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ynggzy.com)进行注册以及云南ca证书的办理,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政府采购】按钮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子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以下要求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办理现场报名事项,两项报名均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为6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则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签字确认)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网上报名截图加盖鲜章,网上报名未成功的将无法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注:两项报名均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文件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上午10:00-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厦(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二楼3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厦(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二楼3号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审。投标人须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注:纸质投标文件可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ynggzy.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十一、采购人信息: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落索坡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体育场旁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71- 6414534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任工、周工、李工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89555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帐号:1356153646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

编列内容说明

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土壤-农产品加密协同监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nttcg20190095

2

采购人名称

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落索坡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体育场旁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71- 64145348

3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周工、李工

电话/传真:0871-65895558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4

招标采购内容

详见第五章

投标基本要求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供应商须为《关于印发2017-2018年农业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名录的通知》(农生态(评)[2018]2号)公布的名录中的机构或“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环办土壤函[2017]1626号)”中的承担过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同时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7.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加盖电子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进行项目组织实施。

3.项目交付时间:最后一批样品交付后30天内。

4.交付地点: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落索坡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体育场旁)。

7

★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价格及分项价格。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3.投标报价不超过本项目的控制预算。

4.具体报价格式详见开标(唱标)一览表。

5.技术服务费用:

√要求计入投标总价中

□不要求

8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

上述★号条款缺失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问询、澄清与修改

9

招标文件问询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答疑通知》的方式通知与答疑内容有关的投标人,该答疑的内容及其它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通知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

招标文件澄清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若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招标文件修改

对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的调整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传真方式通知相关投标人。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对修改内容进行确认。必要时,投标截止时间将作出调整。

招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后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代理投标时提供)(格式后附);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6.★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7.★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者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许可/认定的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存款证明无效);

8.★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9.★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0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个人所得税无效)(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0.★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0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证明,提供缴纳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公章);

12.★第一章中“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上述文件中标注★号的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其投标被否决。

13

★投标人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开标(唱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2.报价组成表(格式后附);

如上述文件中标注★号的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被否决。

14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后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格式后附);

3.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者未提供合同原件现场备查的,则视为无效业绩)。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如上述文件中标注★号的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被否决。

15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后附);

2、★服务方案;

3.质量控制方案;

4.管理、技术人员简历及资格证明材料(格式后附);

5.服务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如上述文件中标注★号的文件缺失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磋商被否决。

1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贰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光盘,格式为:*.zctbj)。

说明:

1.所有文件要求盖章指投标人电子公章,其他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无效。

2.投标文件编制、装订不符合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被否决。

样品: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要求提供样品

样品要求:

包装要求:

招标文件递交

17

投标保证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关于保证金缴纳方式的描述:

(注:本版本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

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光大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

账号:39630188000993512 ,金额:60000.00元;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一)银行转账: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

五、保证金提交的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

2.投标人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ynggzy.com),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ynggzy.com),在“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处填写保函相关信息并提交;

2.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由托管银行代收保函原件后,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开标时,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按照标段(包号)公开各投标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标委员会。

六、保证金提交和退还办理详见【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www.ynggzy.com/xzzq/zlxzlist/

七、保函或特殊情况保证金处理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一楼受理大厅托管银行服务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建设银行:65385643,光大银行:65385602,富滇银行:65385703,技术咨询电话:4009618998

注:为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排队拥堵,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保函递交手续。

18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日期

1.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厦(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二楼3号开标厅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19

开标日期

2019年5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20

开标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厦(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二楼3号开标厅。

招标方法及原则

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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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23

投标文件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核。有重大偏离、缺漏或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绝。具体评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澄清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澄清答复、证明文件及相关正本进行核实。若投标人不能按时答复并提供相关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作该投标人未响应澄清或应答内容不合格。

25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款的规定,确定中标投标人。

26

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办法中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如本项目出现如下情形,应予废标:

27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如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将导致投标无效:

28

1.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和有效密封;

2.招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如出现下列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29

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0

投标人资质不满足要求。

31

应交未交、未足额交纳或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

32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4

投标报价不满足要求。

35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的内容、格式进行编制。

36

★号指标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7

不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

38

招标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

39

投标文件中有选择性报价或选择方案。

40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1

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42

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总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总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总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第三方证明材料;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第三方证明材料,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时,投标总报价不予扣除。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本项目不适用)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标注类别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若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后发布了最新清单的,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或上一期均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5.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同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发电[2016]4号)文件的规定,同质同价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注:计算价格得分时,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43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3、电子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4、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6、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

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8、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未按本章第(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0、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在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1、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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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签名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文件必须网上递交,单独刻录光盘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如果要求提供电子效果图纸文件/电子视频演示文件,也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生成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视频演示文件(格式为*.zctby),这两个文件无须网上递交上传,需单独刻录一张光盘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xxx单位电子签名的效果图纸和视频演示文件”,并提交到开标现场,在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光盘并导入开标系统。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2、《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上传指定的开标项目,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6、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为准。

7、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8、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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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公证费:2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细化及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时,由各投标人代表检查标书的密封性,对于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下列证件,以供核验: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所列货物。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项目交付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3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负责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投标人承担。

4.4参与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注: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受理质疑部门: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871-65895558)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邮编:650000

7、投诉

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评标方法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zfcg-tb)中查看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0.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

(1)开标(唱标)一览表;

(2)报价组成表;

(3)投标函;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

(10)服务方案;

(11)质量控制方案;

(12)人员配置表;

(13)服务进度计划安排;

(14)管理、技术人员资历表;

(15)服务承诺;

(16)知识产权及数据保密承诺;

(17)其他承诺;

(18)《中小企业声明函》;

(19)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13.2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须就“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投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15.3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15.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6、投标货币

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

18.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电子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8.3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18.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18.5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字处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盖企业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则视为无效。

18.6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电子文档上应注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若副本与正本之间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7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19.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9.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只以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19.4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9.5保证金的退还程序:

19.5.1交易活动结束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同时在保证金系统中确认保证金退还信息。

19.5.2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经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确认保证金退还信息后,由托管银行统一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或退还保函。

19.5.3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合同归档手续后,由托管银行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或退还保函。

19.5.4如招标人有特殊情形需延迟退还保证金的,应在保证金退还前告知通知交易中心,并说明其理由。

19.5.5、特殊情况

(1)投标人因名称变更造成与原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原交款单位应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以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和原交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退款给更名后企业的承诺书原件(须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退还程序办理。

(2)投标人基本账户被查封的,应提供查封部门出具的查封证明,经交易中心审核后,可由投标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交易)保证金。

19.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单位公章。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单独密封。

20.2投标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标段(若分包时)、投标人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20.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20.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2.3开标程序:

(1)由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性;

(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4)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其它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5)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6)开标会议结束。

22.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3、评标

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23.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3.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六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中标结果

25、中标人的确定

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5.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确定中标人。

2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

25.4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响应的法律法规处理。

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履约担保

28.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0、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0.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备选方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约定为准)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交付方式:

(1)项目交付时间:最后一批样品交付后30天内。

(2)交付地点: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落索坡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体育场旁)。

(3)交付方式:□车板交货□落地交货■交货验收完毕

2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3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款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话: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1

开标(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备注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格式2

报价组成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3

投标总报价=1+2+3+…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3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光盘)。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项目交付时间)完成交货。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投标日期:

格式4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证件

开户许可证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相关资质证书

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格式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年月日

格式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电话:

注:1、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公证人员查验。

2、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格式7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

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网站网址(如有):

企业电话:

通讯地址:

公司简介:

经营范围:

公司拥有资质证书:

附: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

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等要求。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说明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

致: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投标人名称)现对本公司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材料的真实性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参与此次投标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材料、资质与资格材料、技术参数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均是真实的。

2、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人依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的要求。若根据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进行核查或者核查结果证明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实,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

我方郑重承诺:如提供虚假、不真实资料,我方将接受相关处罚,并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0

服务方案

技术部分需求的应答应至少包含以下具体细节:

l项目概述;

l对现状及需求的理解;

l对涉及的业务的分析;

l对项目实施要求的详细响应。

格式11

质量控制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人员配置表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专业

技术业绩

注:请附上述人员的职称、学历或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3

服务进度计划安排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4

管理、技术人员资历表

一般情况

姓名:

专业:

出生日期:

学历: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职称:

工作年限:

拟在本合同段中任职:

拟承担的主要任务:

工作经历:

时间

所在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中所任职务

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输出件

格式15

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6

知识产权及数据保密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7

其他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第三方证明材料;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第三方证明材料。

2、小微型企业提供本声明函,其他则不用提供。

3、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1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通过本次项目招标采购,落实完成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安排的在云南省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试点任务,暨完成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和昭通市鲁甸县4个试点县区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约5774个农产品样品的制备和约5294个样品的检测。

供应商须为取得cma资格证书的检测机构,且须为《关于印发2017-2018年农业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名录的通知》(农生态(评)[2018]2号)中的检测机构或“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环办土壤函[2017]1626号)”中的检测机构,同时应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云南省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试点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执行。满足《农业部生态总站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点位预布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土壤监测指标包含ph、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cec)、机械组成4种土壤理化性质和砷、镉、铬、汞、铅、铜、锌、镍8种重金属总量,农产品监测指标包含砷、镉、铬、汞、铅、铜、锌、镍8种重金属总量(水稻超标样品需加测无机砷(以as计)含量),质控参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技术规定,检测方法参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625号)执行,水稻无机砷检测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第二篇食品中无机砷的测定”。检测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进行评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对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和昭通市鲁甸县4个试点县采集的小春和大春农产品样品(样品数理论上为5774个,实际以各县采集的样品数为准)按《云南省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试点实施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样品制备(约5774个样品)和检测(约5294个样品)。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数量:原则上为约5774个农产品样品制备和约5294个农产品样品的检测,实际数量以各采样单位交付的数量为准。

采购项目交付时间:最后一批样品交付后30天内。

采购项目交付地点: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量控制要求需按照《云南省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试点实施方案》中第4.9条中有关要求执行。

4.9.2样品制备质量控制

4.9.2.1制样质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4.9.2.1.1制样场所检查:影像监控设备、环境条件、防污染措施是否齐备;

4.9.2.1.2制样工具检查:磨样设备、样品筛及辅助制样工具等是否齐全、完好,分装容器材质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磨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和定期维护,制样工具在每次样品制备完成后是否及时清洁干净;

4.9.2.1.3制样流程检查:样品干燥、破碎、研磨、筛分、混匀、缩分、装瓶过程是否规范;

4.9.2.1.4已加工样品抽查:样品瓶标签、样品重量和数量、样品粒度、样品包装和保存是否规范;

4.9.2.1.5制样原始记录检查:影像监控记录的完整性、记录表填写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否是随时记录。

4.9.2.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指出,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督促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9.2.3制样质量检查结果应记录于样品制备加工检查登记表,质量检查人员应依据制样检查情况对制样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述。

4.9.3样品流转质量控制

4.9.3.1负责样品流转的送样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样品流转工作。

4.9.3.2负责样品接收的单位在样品交接过程中,应对接收样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样品标识、样品重量、样品数量、样品包装容器、保存温度、样品应送达时限等。

4.9.3.3在样品交接过程,接样单位如发现送交样品有下列严重质量问题,应拒收样品,并及时通知省级质量控制小组:

4.9.3.3.1样品无编号或编号混乱或有重号;

4.9.3.3.2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破损或玷污;

4.9.3.3.3样品重量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

4.9.3.3.4样品采集后保存时间已超出规定的送检时间;

4.9.3.4样品经验收合格后,接样单位样品管理员应在样品质量验收记录表上签字,注明收样日期,并返回一份给送样单位。

4.9.4样品保存质量控制

4.9.4.1各单位应配备样品管理员按规定的保存方法对样品进行保存。

4.9.4.2质量检查人员应对样品标识、包装容器、样品状态、保存环境条件监控等进行监督检查。

4.9.4.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量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指出,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9.5样品分析测试质量控制

4.9.5.1分析方法的选择与确认

4.9.5.1.1检测实验室应根据实际装备情况选用国家标准分析测试方法,或正式发文认可的成熟分析测试方法开展样品分析测试工作。

4.9.5.1.2承检机构应在正式开展样品分析测试任务之前,完成对所选用分析测试方法的实验室内方法确认,并形成相关质量记录。必要时,应建立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的作业指导书。

4.9.5.2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4.9.5.2.1空白试验

4.9.5.2.1.1每批次样品分析时,应进行空白试验,分析测试空白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分析测试方法无规定时,要求每批次分析样品应至少分析测试2个空白样品。

4.9.5.2.1.2空白样品分析测试结果一般应低于方法检出限。若空白样品分析测试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则可忽略不计;若空白样品分析测试结果略高于方法检出限但比较稳定,可进行多次重复试验,计算空白样品分析测试平均值并从样品分析测试结果中扣除;若空白样品分析测试结果明显超过正常值,实验室应查找原因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重新对样品进行分析测试。

4.9.5.2.2定量校准

4.9.5.2.2.1标准物质

分析仪器校准应首先选用有证标准物质。当没有有证标准物质时,也可用纯度较高(一般不低于98%)、性质稳定的化学试剂直接配制仪器校准用标准溶液。

4.9.5.2.2.2校准曲线

采用校准曲线法进行定量分析时,一般应至少使用5个浓度梯度的标准溶液(除空白外),覆盖被测样品的浓度范围,且最低点浓度应在接近方法测定下限的水平。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时,按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分析测试方法无规定时,校准曲线相关系数要求为r>0.999。

4.9.5.2.2.3仪器稳定性检查

连续进样分析时,每分析测试20个样品,应测定一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确认分析仪器校准曲线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分析测试方法无规定时,分析测试相对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超过此范围时需要查明原因,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重新分析测试该批次全部样品。

4.9.5.2.3精密度控制

4.9.5.2.3.1每批次土壤或农产品样品分析时,每个检测项目均须进行平行双样分析。在每批次分析样品中,应随机抽取5%的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当批次样品数<20时,应至少随机抽取2个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

4.9.5.2.3.2平行双样分析一般应由本实验室质量管理人员将平行双样以密码编入分析样品中交检测人员进行分析测试。

4.9.5.2.3.3若平行双样分析的相对偏差(rd)在允许范围内,则该平行双样的精密度控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9.5.2.4准确度控制

4.9.5.2.4.1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4.9.5.2.4.1.1当具备与被测土壤或农产品样品基体相同或类似的有证标准物质时,应在每批次样品分析时同步均匀插入与被测样品含量水平相当的有证标准物质样品进行分析测试。每批次同类型分析样品要求按样品数5%的比例插入标准物质样品;当批次分析样品数<20时,应至少插入2个标准物质样品。

4.9.5.2.4.1.2对有证标准物质样品分析测试合格率要求应达到100%。当出现不合格结果时,应查明其原因,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该标准物质样品及与之关联的送检样品重新进行分析测试。

4.9.5.2.4.2加标回收率试验

4.9.5.2.4.2.1当没有合适的土壤或农产品基体有证标准物质时,应采用基体加标回收率试验对准确度进行控制。每批次同类型分析样品中,应随机抽取5%的样品进行加标回收率试验;当批次分析样品数<20时,应至少随机抽取2个样品进行加标回收率试验。

4.9.5.2.4.2.2基体加标回收率试验应在样品前处理之前加标,加标样品与试样应在相同的前处理和分析条件下进行分析测试。加标量可视被测组分含量而定,含量高的可加入被测组分含量的0.5~1.0倍,含量低的可加2~3倍,但加标后被测组分的总量不得超出分析测试方法的测定上限。

4.9.5.2.4.2.3若基体加标回收率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则该加标回收率试验样品的准确度控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9.5.2.4.2.4对基体加标回收率试验结果合格率的要求应达到100%。当出现不合格结果时,应查明其原因,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该批次样品重新进行分析测试。

4.9.5.2.4.3绘制准确度控制图

4.9.5.2.4.3.1必要时,检测实验室可绘制准确度控制图对样品分析测试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4.9.5.2.4.3.2准确度控制图可通过多次分析测试所用质控样品获得的均值()与标准偏差(s)进行绘制,即在95%的置信水平,以作为中心线、±2s作为上下警告线、±3s作为上下控制线绘制。

4.9.5.2.4.3.3每批次样品分析所带质控样品的测定值落在中心线附近、上下警告线之内,则表示分析测试正常,此批次样品分析测试结果可靠;如果测定值落在上下控制线之外,表示分析测试失控,分析测试结果不可信,应检查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分析测试;如果测定值落在上下警告线和上下控制线之间,表示分析测试结果虽可接受,但有失控倾向,应予以注意。

4.9.5.2.5异常样品复检

每批次送检样品分析测试完毕后,检测实验室应对分析测试结果超过标准限值的所有异常样品进行复检。

4.9.5.2.6分析测试数据记录与审核

4.9.5.2.6.1检测实验室应保证分析测试数据的完整性,确保全面、客观地反映分析测试结果,不得选择性地舍弃数据,人为干预分析测试结果。

4.9.5.2.6.2检测人员应对原始数据和报告数据进行校核。对发现的可疑报告数据,应与样品分析测试原始记录进行校对。

4.9.5.2.6.3分析测试原始记录应有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的签名。检测人员负责填写原始记录;审核人员应检查数据记录是否完整、抄写或录入计算机时是否有误、数据是否异常等,并考虑以下因素:分析方法、分析条件、数据的有效位数、数据计算和处理过程、法定计量单位和内部质量控制数据等。

4.9.5.2.6.4审核人员应对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可比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4.9.5.2.7分析测试结果的表示

4.9.5.2.7.1分析测试结果应按照分析方法规定的有效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进行表示。

4.9.5.2.7.2平行样品的分析测试结果在允许范围内时,用其平均值报告分析测试结果。

4.9.5.2.7.3一组分析数据用grubbs、dixon检验法剔除离群值后以平均值报告分析测试结果。

4.9.5.2.7.4分析测试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用“nd”表示,并注明“nd”表示未检出,同时给出本实验室的方法检出限值。

4.9.5.2.7.5需要时,应给出分析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范围。

4.9.5.3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

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实验室样品分析测试过程现场加入盲样的方式进行外部质量控制。必要时,采用留样复检、实验室间比对等其他外部质量控制措施。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满足《云南省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试点实施方案》上对检测数据的质控要求即为合格。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样品交接由各县采样人员采集样品后直接交给中标的检测机构,双方需做好样品交接手续,检查样品信息等,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按《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样品制备工作。中标方需承担甲方因质控产生的人员差旅费、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用(如有需要)。

第六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项规定。

2.1.2

符合

性评

审标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项规定。

投标报价表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电子公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投标报价

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金额。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项规定。

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的。

其他实质性条款

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业绩综合实力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投标报价f1:10分。

技术部分f2:55分。

业绩综合实力部分f3:3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续表1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f1(10分)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2.2.3

(2)

技术部分f2 (55分)

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年龄60岁以下(不含60岁)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且年龄60岁以下(不含60岁)的人员每个得1分,最多加10分。

以上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对该项目的认识、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

(1)对该项目理解深刻,熟悉该项目的整体情况,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的得6分。

(2)对该项目有一定的认识,了解该项目的整体情况,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基本把握的得3分。

(3)对该项目缺乏认识,对该项目的整体情况缺乏了解,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不够准确的得0分。

6

服务方案

(1)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服务管理方案合理、目标责任明确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描述或不合理的得0分;

(2)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配备合理,有类似服务管理相关经验丰富的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描述0分;

(3)管理服务方案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合理周全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描述或不合理的得0分;

9

(1)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

(2)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操作性尚可的得3分;

(3)质量保证措施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5

能力验证

(1)近三年(从2016年起),参加国家机构组织的植物性或动物性样品或食品中(不包含水、果汁等液体状食品)重金属能力验证或能力比对,结果合格并提供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10分。

(2)没有参与的、不能提供合格证书的不得分。

以上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

项目保障

根据项目技术路线及设备配置的合理性与及时性,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不合理得0分;

5

工作进度计划及周期

(1)工作周期满足需要,进度计划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工作周期满足一般需要,进度计划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

(3)工作周期基本满足需要,进度计划基本合理,针对性尚可的,得3分;

(4)未作任何说明的,不得分。

5

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打分,多个投标人响应情况基本一致时,可以按同一档次打分。

符号:[ ]表示包含,()表示不包含。

2.2.3(3)

业绩综合实力部分f3(35分)

投标人综合情况

实验室面积大于3000㎡得7分,3000㎡以下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文件。

7

企业资质情况

1、拥有计量认证(cma)证书且具有相应的项目认证,国家级认定证书得5分;省级认定证书得2分。

2、具有国家合格委员会认可委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得3分;否则不得分。

8

投标人业绩

(1)2016年-2018年承担的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11000个,2018年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6000个,得20分;只满足一项要求的得分减半。

(2)2016年-2018年承担的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9000个,2018年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5000个,得15分;只满足一项要求的得分减半。

(3)2016年-2018年承担的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7000个,2018年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4000个,得10分;只满足一项要求的得分减半。

(4)2016年-2018年承担的农产品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5000个,2018年农产品重金属检测任务量大于3000个得5分;只满足一项要求的得分减半。

低于标准(4)要求的不得分。

以上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

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打分,多个投标人响应情况基本一致时,可以按同一档次打分。

符号:[ ]表示包含,()表示不包含。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办法中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1.2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及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及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及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f3;

(4)按本章第2.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

3.2.2技术部分(f2)和服务及业绩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2.4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5.2.5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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